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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四光简介

发布时间:2015-02-28 10:49:48 发布作者:admin    李四光(1889年10月26日-1971年4月29日),字仲揆,湖北省黄冈县人。中国著名地质学家和古生物学家,蒙古族[1]。祖父厍里是蒙古族人,通汉文,以在乡间设私塾为生,与汉族妇女结婚,后代取李姓。[2]

    李四光是中国古生物学、地质学、第四纪地质学研究的开拓者,创立大地构造理论地质力学,对亚欧大陆东部山脉体系的形成原因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观点,是现代板块构造理论出现之前的大地构造理论之一。李四光是大清的工科进士[3],中华民国的中央研究院院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科学院院士。

      对李四光的评价,大部分人[谁?]承认其对中国地质科学的重要贡献。也有部分人士[谁?]认为其学风霸道,不能容忍不同意见。特别是在1949年以后利用权力对其地质力学理论和第四纪冰川理论进行的推广和对其他观点的压制,被认为是政治对科学发展和传播产生负面影响的典型例子。
     李四光原名李仲揆,十三岁(1902年冬)赴武昌求学小学报名时误将年龄十四填入姓名一栏,增添几笔遂改成李四光[5],取“光被四表”之意,而以仲揆为字。光绪三十年五月1904年赴日本留学,同年参加同盟会,先后在东京弘文学院、大阪高等工业学校学习,选学“舶用机关”。1911年毕业回中国。1911年9月到京师参加“海归”考试,以最优等成绩获赏“工科进士”。1913年赴英国伯明翰大学先学采矿,后转学地质学,1918年5月,他以《中国之地质》的优秀论文获得了自然科学硕士学位,接着到欧洲大陆做地质考察。          
     1919年获硕士学位。同年回中国,任北京大学地质系教授兼系主任。后再赴英国深造,1927年获伯明翰大学博士学位,同年回中国。1928年7月至1938年4月任国立武汉大学建筑筹备委员长,后在南京参与创建中央研究院,并任地质研究所研究员兼所长,直至1948年。1932年曾出任国立中央大学代理校长。1949年后,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国地质工作计划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地质部部长。1952年筹建北京地质学院。1954年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1955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1958年当选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首任主席。1971年4月29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2岁。

民国20年(1931年)3月30日,特派西陲学术考察团理事会理事[7]。
民国21年(1932年)9月1日,派管理中英庚款董事会董事[8]。
民国22年(1933年)4月20日,派管理中英庚款董事会董事[9]。
民国25年(1936年)3月28日,派管理中英庚款董事会董事[10]。
民国28年(1939年)5月30日,派管理中英庚款董事会董事[11]。
民国31年(1942年)5月19日,连任管理中英庚款董事会董事。

      对中国北部䗴类化石及其地层意义的研究是中国最早进行的䗴类及石炭二叠系研究。其创立的“䗴”字,用来翻译Fusulinid(一种早已灭绝的有孔虫,属于原生动物),为现在的中国古生物学界所沿用。
    提出了华东第四纪冰川存在的理论。
    运用地质力学对地壳运动及其与矿产分布的规律的研究,创建“地质力学”和“构造体系”的概念。
    预测新华夏构造体系三个沉降带存有石油,后大庆、胜利等油田的发现证实其预测。但是对于这一点,在学术界一直有争论,如黄汲清认为是他的大地构造理论指导了大庆油田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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